• 搜索:

苏州市老字号协会章程 (3)

时间:2010-02-27 15:26 互联网 点击:我要评论

热门标签: 总则 第一 苏州 Э

协会办公室的职责:

一、执行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决议;

二、总结和制订协会的工作和计划;

三、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四、负责筹备召开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协会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富有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顾问,并聘请有威望的领导人员为协会的名誉会长。必要时协会下设有关专业小组。

第二十三条:协会更换领导人员,需报请苏州市民政局办理变更登记,并报上级单位备案。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四条:协会的经费来源:

一、会费。根据各会员单位的具体情况,按规定交纳会费500元至1万元。

二、上级拨款及社会各界资助;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经费的收入,协会专立银行帐号和帐本,专人记载。由一名常务理事负责的经审小组监督检查,定期向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报告。

第二十六条:协会如因故须终止,必须召开理事会讨论决定,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指定专人处理善后事宜,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市民政局申请注销。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并经市民政局核准生效,解释权属理事会。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苏州老字号协会荣膺“全国优秀”   下一篇:没有了
  • 已有条评论,共人参与,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注意:本站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