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努力开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新局面
——统筹力量,构建社会各方面共襄文物事业的新格局。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文物部门主要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地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省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十一五”期间,仅中央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就达140.2亿元,是“十五”期间近10倍。引导文物系统社会组织开阔视野、拓展业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推进文物报刊、图书和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丰富文物工作的表现形式和传播形式。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队伍建设日趋活跃,逐步成为推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重要生力军。
——形成合力,探索文物保护共建合作的新机制。为整合中央和地方在政策、技术和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和力量,国家文物局分别与国家测绘局、国家旅游局、国家海洋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湖北、浙江、陕西、甘肃、四川等省人民政府签署文化遗产保护共建协议,通过部门共建、省局合作,充分发挥各地区各部门保护文化遗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进共赢,开创大遗址保护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模式。围绕大遗址保护和利用,召开大遗址所在地人民政府参加的“高峰论坛”,交流大遗址保护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做法和经验,达到了统一思想的目的。支持西安、集安、安阳、无锡、成都等城市建设大明宫、高句丽、殷墟、鸿山、金沙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在深化改革,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遵循文物工作自身规律、国家保护为主并动员全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体制,促进发展、惠及民生等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营造氛围,持续开展文物宣传和普及活动。自我国文化遗产日设立以来,以《文物保护法》为核心的宣传活动日趋活跃。启用中国文化遗产标志,推广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歌曲,成功组织杭州、苏州、济宁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国际古迹遗址日、国际博物馆日等活动精彩纷呈。设立重大新闻发布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100余次。多次邀请中央媒体深入南水北调、“三普”工作一线采访报道。“中国记忆”文化遗产日电视直播、安徽黄山文化遗产日主场活动、重庆文化遗产宣传月活动等拉近了民众与文化遗产的距离。108个县区荣获“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502个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得到表彰,156个单位和个人获得文化遗产日活动组织奖;分别向从事文物、博物馆工作60年、30年的5800多名同志颁发荣誉证书;一批批文物专家学者、基层文物工作者和 “护宝”农民走上光荣的领奖台,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文化遗产人人保护、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氛围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