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文物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积极投身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牢牢把握新时期文化遗产工作面临的新机遇新特点,顺应时代发展,体现人民意愿,立足自身实际,承担社会责任,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保护成果惠及民众等方面,取得了令人鼓舞的重大成就,为传承中华文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坚持把基础工作摆在突出的战略位置,文物事业的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文物法规制度日趋完备。目前,已基本形成以《文物保护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为支撑,以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各种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标准规范为基础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提高立法质量,推进依法行政。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博物馆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考古、文物保护工程、文物拍卖、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等从业资质资格制度进一步规范。文物保护工作正日益步入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可持续发展轨道。
——文物资源调查积极推进。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圆满完成,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近77万处。全国长城资源调查田野工作全部完成,初步建成长城资源信息系统。大运河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工作圆满完成,登记大运河文化遗产点段1000余处。沿海文物调查进展顺利,已发现120余处水下文物点、70处沉船遗址。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全国文物系统馆藏一级文物登录和二、三级文物备案圆满完成。
——文物保护科技实现跨越式发展。实施6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二)”业经科技部结项验收,举办“早期中国——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成果展”“文化遗产保护关键技术研究”等项目顺利结项,取得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指南针计划”专项进展顺利。举办“奇迹天工——中国古代发明创造文物展”。建立17家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颁布实施6项国家标准和33项行业标准。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先导,构建跨行业、跨学科、高效和务实的创新体系。与中科院探索建立文化遗产保护技术创新平台,与中国科协开展文物保护科研和普及战略合作,成立陶质彩绘文物保护技术创新联盟,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创新体系和标准化体系初步建立。
——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势头良好。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大培训力度。“十一五”期间,全国共开展各级各类培训400余次,参训人员约2.5万人次。完成新疆、安徽、江西、吉林、辽宁等27个省份的地市文博管理干部培训和“国保”单位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培训。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培训、全国县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人培训等及时开展,促进相关业务工作的开展。各类专业技术培训稳步开展,逐渐形成规模。涉外培训取得重要成果。大教育、大培训观念进一步强化,多渠道联合办学和培训的模式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