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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四明”加盟店遇“山寨”侵权(2)

时间:2010-03-02 12:05 互联网 点击:我要评论

杭州张小泉、上海吴良材、北京王致和老字号几乎没有不打架的,特别是老字号及其商标与新字号的权利冲突,近年来屡见不鲜。今年4月30日,持续5年的吴

  “杭州张小泉”、“上海吴良材”、“北京王致和”……老字号几乎没有不打架的,特别是老字号及其商标与新字号的权利冲突,近年来屡见不鲜。今年4月30日,持续5年的“吴良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件终以上海吴良材眼镜公司的一审胜诉而告终,法院判令苏州吴良材眼镜公司在判决生效后3个月内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 “吴良材”字样,该案件被媒体评价为“迟来的正义”、“老字号保护里程碑”。

  “吴良材”是中国企业500强排名第21位的百联集团旗下的知名企业,维权之路尚走得如此艰难,更何况其他一般的企业?一位老字号的负责人对记者说,评上“中华老字号”后,商务部向企业颁发了支持基金,其中有一部分是专门用于商标保护的,但在现实中,老字号的维权之路并不好走。“我们只有在万般无奈时才寻求司法救济。一来担心给企业造成市场负面影响,二来怕打官司消耗元气,怕企业拖不起。”

  期待法律完善

  维权尚需主动

  “目前,对于老字号保护还没有专门的、明确的、具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骏认为,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相关法律还有待完善。

  徐骏说,像“四明眼镜店”这样南京土生土长的老字号,往往成为被仿冒的重点目标,如同音字的混淆、近似字的仿用,极易使消费者产生错觉。但我国的企业登记制度规定,企业名称是按照地域管理的,不具备排他性,不同地区的企业可以使用相同的名称,只要注明行政区划即可。但商标具有知识产权的排他性,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发生冲突怎么办?徐骏说,他认为相关的法律法规还需要完善,加大对“中华老字号”的保护。

  南京市老字号协会秘书长唐亦飞告诉记者,南京市正在酝酿针对老字号的保护办法和意见,以加强对老字号的保护,明年有望出台。届时不仅将对“中华老字号”加强保护,民间的老字号也将得到认定和保护。

  不过唐亦飞同时也指出,政府大力扶持老字号,老字号企业本身也要学会主动出击。企业在遭到侵权时,要能及早发现,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此外,企业还需在产品的开发和质量的提高上下大工夫,注重市场的开发。(江南时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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