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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保护期待专门立法

时间:2010-06-11 09:45 解放网 点击:我要评论

  近年来,我国虽已基本形成了一个文化保护体系,但就 “非遗”保护目前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正是因为专门立法的缺失,才直接导致了“非遗”保护的这些无序、无规、无责。

明天是我国第五个“文化遗产日”。“非遗”的传承与保护问题,备受关注。

如今,中国已成为拥有世界级“非遗”数量最多的国家,如何采取更加有效的法律手段保护“非遗”,值得认真思考。

事件

“安顺地戏”上法庭讨名分

前不久,因影片《千里走单骑》引发的“安顺地戏”署名权纠纷在法院开庭审理,引来社会普遍关注。

2005年,由张艺谋执导、高仓健主演的影片《千里走单骑》热映。影片讲述一位日本父亲为打消与病危儿子之间的隔阂,只身前往云南丽江寻找“面具戏”,上演了一出“千里走单骑”的感人故事。此后,众多中外爱好者、研究者纷纷前往电影拍摄地云南丽江,欲探“面具戏”究竟。一时间,“面具戏”成为丽江旅游业的又一卖点。然而许多探访者却发现,在丽江基本见不到“云南面具戏”。原来,影片中所宣传的“云南面具戏”实际上是贵州省独有的、被国务院列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安顺地戏”。

将电影制片方告上法庭的贵州省安顺市文化局表示,电影拍摄时,安顺市8位地戏演员应制片方邀请,前往丽江表演了“安顺地戏”的传统剧目并被剪辑到影片中。此后,电影制片方没有在任何场合为影片中“面具戏”的真实身份正名,以致误导观众。制片方的这一做法,错误诠释了处所民俗文化,严重侵犯了“安顺地戏”的署名权。

不过,有法律专家指出,“非遗”是否有署名权,目前的法律规定尚存盲区。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都有明确的作者,而民间文艺作品是某个地方或某个民族的成员共同创作并拥有的精神文化财富,是无法确定具体作者的。而没有作者,又谈何署名权之争?

金山农民画频现仿冒品

发源于传统民间艺术的金山农民画,在20世纪70年代逐渐形成独特艺术风格,在全国乃至世界画坛走红,成为上海文化和旅游的一大品牌产品。

然而近年来,金山农民画却遇到不少困难和困惑,甚至一度身价大跌。原因很简单:盗版泛滥,赝品充斥。比如,金山农民画作品《鹦鹉》刚在全国民间美术展览会上获二等奖,市场上随后就出现了仿冒品;另一幅作品《雨伞》获奖不久,市场上又出现了“改制品”——原来画面上的2把伞被改成了10把伞。还有许多挂历、台历也频频出现仿冒作品,甚至将金山农民画的原创画稿照搬到了刺绣工艺品中。

“这些行为,到底算不算侵权呢?”金山农民画家们对此很困惑。

对专家们来说,更大的困惑是,如何界定金山农民画?如果它是指一种画派或绘画风格,那么任何人都可以学习、借鉴甚至临摹,而不构成侵权;如果它是一个地域文化概念,那么至少金山地区的农民都可以在自己的画作上使用这一名称,他们的画作也不会构成侵权;如果金山农民画是指一种特定作者的艺术商品,那么这一概念就只能由金山画院和它的签约画家在自己生产创作的画作上使用,仿冒之举无疑应认定为侵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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