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独有偶。1983年陕西眉县杨家村二组出土了6000年前的仰韶文化遗址的陶质酒具,计有5只小酒杯、4只高脚杯和1只酒葫芦;1998年浙江余姚县河姆渡出土了6000年前河姆渡文化遗址的陶质温酒器;1999年江苏新沂市小徐庄出土了6000年前大汶口文化早期遗址中的10只陶酒杯、1只陶壶和一批盛酒、接酒、温酒、注酒的陶质酒具。(分别见《宝鸡日报))1988年9月1—日、《华夏洒报))1998年8月12日、2000年1月19日。)这些酒具与杏花村遗址的6000年前酒具遥相呼应,共同构成了原始先民酿酒、饮酒、用酒器具的完整体系,展现了中国酒具初创时期的古朴光华。它们的重见天日,进一步佐证了我国在6000年前就发明了人工谷物酒的事实,也进一步证实了中华文化(其中包括中华酒文化)多元一体发展的观点。
杏花村汾酒,已经在中华酒文化的母体中孕育,杏花村遗址山土的文物真实地记录了汾酒从孕育到诞生的历史过程。该遗址第三、四、五、六阶段,分别出土了仰韶文化晚期(相当干仪狄造酒时期)、龙山文化早期和晚期(相当于杜康造酒时期)以及夏代的器具,其中酒器品种和数量越来越多,除发酵容器小口尖底瓮外,还有浸泡酒料的泥质大口瓮,蒸熟酿酒用粮的甑、鬲等,盛酒器壶、樽、彩陶、罐以及温洒器等(详见《文物》杂志1989年第4期)。
在该遗址第七、八阶段的商代器物中,酿酒器、盛酒器品种、数量显著增多,而且出现了商代早期(约4000年前)的饮酒器玄纹铜爵(916)。这只爵和3件盛酒器彩陶罐现存汾酒博物馆。这些器物制作精美,色彩鲜艳,纹饰秀丽,工艺水平已较前几个阶段有了显著提高。
商周时期是中国青铜文化的鼎盛时期,也是酒器形成期。商周青铜酒器并不是一般的日用品,而是一种重要的礼器,它反映了商周时代不可逾越的尊卑贵贱的等级,其纹饰、造型、铭文,不仅体现了奴隶社会的礼制观念,也体现了当时人们对美的追求,给后来的雕刻艺术、书法艺术带来了很人影响,是古代文化艺术史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杏花村遗址发现的玄纹铜爵,就是商代青铜酒器中不可多得的艺术珍品。在同址中能够同时出土如此精美、如此数量多的酒器,它至少说明两点:一是商代杏花村酒的数量明显增多,这一带饮酒风气很普遍;二是杏花村酒的质量明显提高,“美酒配美器”、“好马配好鞍”,洒器工艺水平的显著提高,必然地反映了酿酒工艺水平和酒品质量已经提高,在全国同时代酒品中已经达到了出类拔萃的水平。
商代是我国古代历史上第二个奴隶制国家,也是当时世界上屈指可数的文明大国之一。当时,农业生产达到了较高水平,农耕规模和粮食收获量迅速提高。青铜器特别是青铜酒品工艺精湛,式样考究,品类繁多,达到了当时世界的最高水平。曲的发明和应用,使我国成为世界上最早将霉菌和酵母菌应用于酿酒生产的国家之一。制酒工艺的进步、酒类品种的增加和饮酒风气的盛行,都使商业酒类较前代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这样的社会环境巾,汾酒从中国酒文化的母体中呱呱坠地于中国古代酒文化中心地区之一的杏花村,当是历史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