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经济发展给了我们什么启示,那就是文化乃举足轻重的因素。”这是著名美国历史学家戴维·兰德斯在《国家的穷与富》一书中作出的断言。
藉此观点反思国酒茅台的成长发展史,从中得到一个启迪:历久弥新的“茅台文化”,是国酒茅台生命体中的“核心元素”。国酒茅台核心竞争力即由之所产生的影响、导向及推进、提升作用得以构成;贵州茅台酒享有的“国酒”地位,也因之而弥固弥坚。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存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存在。“茅台文化”作为一种文化生产力,在每一个历史时期都为国酒茅台书写着新的辉煌。它告诉人们这样一个基本事实:任何经济发展都是一个文化过程。短期的经济行为,可以用经济逻辑来解释;而长期的经济行为,必须进入文化的逻辑。这一点,可以从国酒茅台在三个重要的历史发展断面中看出来。
——初始及成长阶段。茅台酒在这个跨越两千来年的历史时空中。从被认知进入当时的主流社会视野到与社会经济“共生共荣”,“茅台酒文化”即已表现出蓬勃的生命力。
据贵州史学工作者考证,在贵州开发史上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古夜郎栈道”得以修筑,是因茅台酒的物质初始形态“枸酱”而引出。《史记》记载汉武帝饮枸酱“甘美之”的赞叹,以及前人赋诗“汉家枸酱知何物,赚得唐蒙习部来”,既表明了茅台酒酿造历史的久远,又界定了其源生地——今天的茅台镇地区。这与当今某些“白酒新贵”千方百计寻根觅祖或杜撰品牌文化历史,藉以图解品牌文化价值的做法,显然无以类聚。
对茅台酒及其文化的成长,《贵州六百年经济史》就说到:仁怀的茅台村,大约在明万历年间即有酿酒作坊。清乾隆时期,开修赤水河,茅台地方地盐业兴隆,商贾云集,对酒的需求与日俱增,兴起了许多“烧房”。及至清道光年间,茅台酒已负盛名,远销云、贵、川、湘四省的广大地区。“酒冠黔人国,盐登赤虺河”,反映了茅台酒与当地社会经济和人文环境共生共荣、相得益彰的繁荣景象。
茅台酒在这个历史时期内,已展示出品质优秀、品味特殊的魅力,“茅台文化”亦随之步入了成长期。前人所谓“于今好酒在茅台,滇黔川湘客到来,贩去千里市上卖,谁不称奇亦罕哉”,以及“茅台香醇酽如酒,三五呼朋买小舟,醉倒绿波人不觉,老渔唤醒月斜钩”,即是“茅台文化”在文学艺术领域的真实写照。
——丰富及发展阶段。这当从茅台酒1915年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获得金质奖章和“世界名酒”称号时算起。当时,国力赢弱的中国能有像茅台酒这样的传统民族工业品牌在世界列强面前一展雄风,不能说不是“茅台文化”发展史页上最为精彩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