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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风光一时的“鼓浪屿”商标竟遭四次流拍(2)

时间:2010-05-21 10:00 台海网 点击:我要评论

大家最担心的,其实正是系列商标是否有效的问题。业内人士分析说,当时其流产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拍卖标的本身合法性出现问题。据透露,参与此次拍

大家最担心的,其实正是系列商标是否有效的问题。业内人士分析说,当时其“流产”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拍卖标的本身合法性出现问题。据透露,参与此次拍卖的“鼓浪屿”3件商标中,两个“鼓浪屿”中文商标当前状态为“撤销3年不使用待审中”:“GU-LANGIS-LAND”英文商标是“转让完成”状态;而参与了前两次拍卖,没有参与此次拍卖的308869号注册商标已于2008年失效。这意味着几个商标中目前可以合法使用的只有英文注册商标,购买的风险很大。

还有人士认为,鼓浪屿食品厂工业有限公司深陷诉讼多年,加上其市场占有率的下降,品牌内在价值已有所下滑。这或许也是导致其一再流拍的重要原因。

假如没有人竞买,是否以略高于50万元的价格就能成交?事实并非如此,根据拍卖法,标的物都存有一个“保留价”,如果竞价没有超过保留价106万,只能以流拍而告终,标的物由法院收回。

3.“鼓浪屿”商标诉讼风波

股权转让

鼓浪屿食品厂于1956年初成立,几经改制、重组,1999年,被国有企业、厦门象屿集团兼并。随后,由于政府鼓励国有资产退出竞争性领域,2003年6月,鼓浪屿食品厂进行改制,实行企业内部招标,由职工通过竞争收购企业。当年12月,获得收购权的职工将股权转让给两位集美人陈亚强和曾永忠,两人是舅甥关系,其中外甥曾永忠曾是食品厂的供货商。两人各持公司50%的股份,后又各出让5.5%的股权给原厂长。出乎意料,矛盾没有发生在他们与职工之间,却发生在舅甥之间,因为持相等的股份,双方的权利对等,遇到问题决策时却又总是难以达到统一。于是争吵时有发生,矛盾越积越深,生产经营都没办法正常进行。

[2]为尽快解决矛盾,让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在厦门市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协调办公室及原企业主管的调解下,6月30日,一份“股权转让协议”让双方的矛盾暂时得到缓解。两人签订了《厦门鼓浪屿食品厂工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曾永忠在鼓浪屿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陈亚强指定的受让人;陈亚强指定的受让人支付股权转让金260万元给曾永忠;鼓浪屿岛上向绣品厂租赁的店面使用权归曾永忠所有。

随后,曾永忠带着一部分职工创办了厦门老作坊食品有限公司。品牌标志也一分为二,“鼓浪屿馅饼”商标和厂名“鼓浪屿食品厂”归陈亚强使用,商标“日光岩”和产品装潢包装归曾永忠使用。7月3日,鼓浪屿食品厂开始恢复生产,职工重新上岗。8月15日,“老作坊”生产出第一个馅饼,企业经营逐步走上正轨。

然而,协议签订后,陈亚强向曾永忠支付了股权转让金100万元,余款未付。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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