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联关注提出三建议
市工商业联合会对理顺相关“老字号”知识产权,激发企业发展品牌自主性非常关注。最近,秘书长韩桂英以个人身份提出了相关提案。
她告诉记者,现在许多“老字号”的经营者得到的仅是有年限的经营权。产权是国家的,有些经营者担心自己把品牌做大、做响了,主管部门却要把牌子收回了。或者那时政府愿意把牌子卖给经营者了,却开出了高价,那经营者不是“作茧自缚”吗?工商联有关人士认为,“老字号”的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应该拧成一股绳。政府对“老字号”必须管理,但也要考虑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我们借鉴外地的经验,建议用3种办法解决:
一、政府将“老字号”有条件地让经营者“买断”。因为“老字号”涉及到民族优秀文化,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一旦出现未经许可的停业、歇业、放弃等情况,政府可以终止经营许可,重新选择新的经营者。从根本上防止“老字号”的湮灭;
二、字号仍归属政府。通过长期许可使用方式交由企业使用,约定期满后无特殊情况应续签合同。使用费象征性收取,不宜过高;三、政府将“老字号”的相关权利归还企业,但在合同中对企业进行约束,如企业欲转让商标,或面临破产、兼并、关闭时应由政府享有优先购买权。(汪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