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处了解到:我区从2005年底部署启动的“非遗”普查工作告一段落。通过广泛全面、深入细致的“非遗”普查,现已初步掌握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总体状况,据普查成果汇总统计,已知确认的我区“非遗”资源项目达到3772项。
新疆的“非遗”资源中少数民族项目占95%以上,民俗、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技艺等类别项目占项目总数的60%以上。新疆各民族拥有优秀的传统文化,在历史的长河中,他们用实践和心智创造了多元、多姿、多彩、多层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充分挖掘全区丰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梳理新疆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发展脉络,延续新疆各民族文化生态的基因,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爱国主义教育和构建和谐新疆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现在全区已经初步建立了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使“非遗”保护工作由原来的局部、单一的保护转向整体、全面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