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9日召开的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总结会议上获悉:在历时三年多的“非遗”普查工作中,全区共调查“非遗”项目6109个,形成文字记录5964万字、拍摄照片112875张,录音记录1339小时,摄像记录1506小时,全区最终落实普查项目、形成项目清单共计3772项,已初步掌握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总体状况。
我区地域辽阔,本次的“非遗”普查对象主要是分布在全区各地乡村、牧区的各族农牧民,普查难度很大。但各地普查工作人员按不漏线索、不漏乡村、不走过场的原则,开展走村入户、面对面的普查,对全区基本上做到了全覆盖。目前,已在全区初步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非遗”名录体系。除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52项外,已有自治区级“非遗”名录项目185项,地级“非遗”名录项目535项,县级“非遗”名录项目2480项。
会上还对评选出的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14个组织奖、49个先进集体、102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