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获悉,我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本月28日开始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期满后将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正式命名和公布。
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办法和有关规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开展此次申报工作。经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推荐,市有关专家认真评审论证,入选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共6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