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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如何让非遗“落地生根”

时间:2011-03-28 13:25 银川晚报 点击:我要评论

  在《非遗法》第二条中,记者发现“传统口头文学”第一次出现在了“非遗”保护项目当中,这对于抢救散落在民间的大量传说、典故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

长期以来,“非遗”像是一道远处的风景,并没有吸引人们过多驻足。但是不久前,我国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的正式通过,让不少“非遗”工作者、“非遗”传人不约而同感受到了春天到来的气息。据悉,《非遗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它的出台是文化领域中继《文物保护法》之后的又一项重要的法律。为此,3月18日,自治区文化厅、“非遗”中心邀请“非遗”专家及传承人就《非遗法》的贯彻落实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新增“非遗”项目的界定、扶持资金的有效利用、项目的回访检查以及责任追究、“非遗”保护人的“退出机制”成了与会专家、传人和媒体关注的焦点。

在《非遗法》第二条中,记者发现“传统口头文学”第一次出现在了“非遗”保护项目当中,这对于抢救散落在民间的大量传说、典故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已有两项民间故事项目分别入选区级、县级“非遗”项目。

如何让扶持资金有效利用、落到实处一直以来都是“非遗”工作的热点。在《非遗法》首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遗’保护、保存工作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记者在隆德采访时,隆德县文化馆副馆长张国勤和马社火传人梁尔墩有以下一段对话:张国勤说:“明年‘非遗’资金要涨,你打算用在哪儿?”梁尔敦说:“俺想用在养马上。”杨达吾德一直想授徒带弟,但是苦于无法解决徒弟们的生计问题,来的人,干不了多久就走了。杨达吾德的“非遗”扶持资金会大多用在培养传承人上。回族汤瓶八诊的传人表示,有了扶持资金,他们可能更愿意用在项目的宣传和陈列上……每一笔资金都有出于项目自身特点的特殊用途,这就需要文化部门调查、验证,给与建议,并且督促、检查资金的落实情况。而用于扶持“非遗”项目的资金怎么分发、怎么用、用在哪里最有效、如何监督……这些可能都是《非遗法》执行当中不可避免要解决的问题,所以在《非遗法》颁布之后,国内不少专家强烈呼吁更为全面、详尽的细则出台。

在记者多次采访“非遗”项目期间,发现不少地区都不同程度存在“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前不久在对石嘴山大武口区的“非遗”项目进行采访中,就让记者对该地区的“非遗”保护问题产生忧虑。7~8个“非遗”点,只有一个返聘的70多岁的老人熟悉,文化馆的其他工作人员则一无所知。不仅如此,当记者要求对“非遗”项目进行采访报道时,却被有关部门告知,目前项目属于不方便公开阶段,拒绝报道。我们也期盼,随着《非遗法》的颁布,这种现象将有明显改观。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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