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世界上最早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家。早在1950年政府颁布的《文化财产保护法》中,就独树一帜地提出无形文化财产(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并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它的范畴和保护办法,而对那些造诣颇深、身怀绝技的艺人和工匠,日本媒体称其为“人间国宝”。从1955年起,日本政府开始在全国不定期地选拔认定“人间国宝”,将那些大师级的艺人、工匠,经严格遴选确认后由国家保护起来,每年发给他们200万日元(约14万人民币)的特别扶助金,用以磨练技艺、培养传人。
除呵护“人间国宝”外,日本政府还积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用”创造条件。位于东京皇宫护城河畔的“国立剧场”,是上世纪60年代政府专为歌舞伎等传统艺术表演而修建的一座现代化艺术殿堂,有些演出场次甚至要提前一年预订才能排上。
韩国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也有着其独特的做法。金字塔式的文化传承人制度是他们的首创。位于金字塔最顶层的民间艺术家被授予“保有者”的称号,他们是全国具有传统文化技能、民间文化艺能或者是掌握传统工艺制作、加工的最杰出的文化遗产传承人,到目前为止共有199名,国家给予他们用于公演、展示会等各种活动以及用于研究、扩展技能、艺能的全部经费,同时政府还提供每人每月100万韩元的生活补助并提供一系列医疗保障制度,以保证他们衣食无忧。
张庆善在采访中表示,非遗的传承难问题一直以来无法回避。提高认识则是解决这一难题的重要环节,一方面提高政府以及有关机构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加大政策以及资金上的扶持力度,将成为切实有效的一种办法。另一方面应该通过市场等手段提高大众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真正的发动大众参与进来,让非遗不再走在艺术的边缘。(王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