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如“泥人张”这样的知名民间工艺、技艺、商业品牌名称,尤其是其中一些著名的“老字号”,因其代表的产品本身往往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和商业价值,进入市场后会给使用者带来较大的经济利益,将其作为商标和企事业单位名称使用,亦会使商品及使用单位驰名,为使用者带来更大的经济利益,因此是宝贵的无形资产,也因此频频遭遇侵权纠纷。此次“泥人张”案就是其中的典型,也为我们如何更好地保护著名品牌名称、“老字号”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注意历史资料的收集:此次“泥人张”案的关键在于对于原告和被告分别主张的“泥人张”和“北京泥人张”的历史渊源的认定上。根据“谁主张权利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张锠方委托的代理人之一、北京市京剑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翔告诉记者,他们做了多方的查证工作,先后向法院提交了《津门杂记》、《天津志略》、《辞海》、《中国美术史》、《中国工艺美术史》等多部记载“泥人张”的历史文献资料,这对于法院明确“泥人张”的历史渊源和这一专有名称的权利人起到了很大作用。事实上这也是很多著名品牌名称、“老字号”遇到侵权纠纷时最为棘手的问题,尤其对于一些缺乏历史文献记载的更是如此。因此金翔也借此提醒广大著名品牌名称、“老字号”的拥有者,要注意历史资料的收集,这既是为了研究和弘扬的需要,也是保护自己的需要。
注意相关法律的了解:目前,对于著名品牌名称、“老字号”的保护没有专门的、明确的、很具针对性的法律规定,此次“泥人张”案中就是将“泥人张”作为专有名称来认定从而确定其权利人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韦之说,法律具有普遍性,不可能具体到单独对著名品牌名称、“老字号”作出一些规定。对于类似此案的纠纷,如果已经将著名品牌名称、“老字号”注册了商标,可以通过《商标法》来解决,如果作为了企业名称,可以通过《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来解决,如果都没有,也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解决。从大量类似案件的审理情况来看,目前对于著名品牌名称、“老字号”的保护法律基本是健全的。金翔说,从行政层面来看,政府的商务、工商等部门有关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规定可以用在著名品牌名称、“老字号”的保护上;而从法律层面来看,他建议说,最好在权利人一致同意的前提下将著名品牌名称、“老字号”注册成为商标,这样一旦发生纠纷时可供依据的法律条文就更具体些,法律依据也更充分些,可以降低维权成本,同时也可以防止某些人钻法律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