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奶债权人大会会场有效地屏蔽了危险品、音影录制设备和被认为“不和谐”的人,还有手机信号、选举程序和被认为“不和谐”的声音。上述株洲籍债权人说,这种做法可谓用心良苦。
这位债权人指出,《会议须知》第九条规定,“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和“其他有可能妨害会议秩序的人”不得参会,这一条把太子奶创始者李途纯等人有效地屏蔽在会场之外。
此前的11月30日,株洲市公安局发布消息,李途纯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资金等罪名,已被批准逮捕4人、取保候审9人,案件正在作进一步侦查。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透露,就在12月3日,包括韩月平在内,与此案有关的数名“有可能妨害会议秩序的人”被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直到12月4日中午债权人大会结束。
“破产管理人讲话要么讲自己怎么辛苦工作,要么讲李途纯怎么转移公司资产,但对公司债务是多少、资产是多少、清偿率是多少、如何重整、投资人如何等债权人关心的重要问题避而不谈。”曾健文说。
在债权人领取的债权清册上,记者发现,债权人的申报金额和管理人的核准金额有较大出入,如曾健文申报了6000多万元,但核准下来只有900多万元。但高科奶业申报了约1.89亿元,核准下来仍是1.89亿元。而花旗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等债权人在清册上只注明了申报金额,没有注明核准金额。
曾健文认为这种没有任何解释的做法缺乏透明度,显失公平,涉嫌暗箱操作。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清辉表示,高科奶业以曾为太子奶代偿债务为由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不应该被确认为太子奶的债权人。
王清辉说,根据太子奶和高科奶业签订的《租赁合同》,太子奶所有债务均由太子奶完全承担并处理,高科公司应该将经营所得的净利润作为租金在每季度末支付给出租人用以消化企业的负债,所以高科奶业的单方面“代偿”债务行为不能获得太子奶的认可,即使经过太子奶认可的所谓“代偿债务”,也只能从应交利润中扣除,而不能作为债权申报。
正是带着类似质疑,部分债权人集体找到破产管理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陈建宏理论。陈建宏在12月4日下午3点后的记者见面会上说,这几十个债权人得到了满意的答复,“高高兴兴地离开了会场,可能也会高高兴兴地离开株洲”。他还说,上午的债权人大会获得了成功,完全得到了债权人的理解。
“我们债权人怎么可能高兴得起来?破产重整了,那么低的清偿率,我们怎么可能理解”?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债权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私下问过一个破产管理人,被告知清偿率最高也就10%,自己有近百万元债权,如果太子奶破产,能拿到手的不会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