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在税收方面,也有优惠。“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实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用于该单位的事业发展;纳税确有困难,经批准,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意见》还明确,单位或个人通过一定渠道向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应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