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长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长春市文化局局长吴强作了《长春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吉林省文物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报告中提到,长春市将建一座展示、收藏各历史时期文物藏品的综合性博物馆。
吴强表示,到目前为止,长春市共发现文化遗址千余处、古城址75处、古墓群46处、近现代遗迹120余处、日俄帝国主义侵略旧址百余处。2007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开展以来,又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664处。长春有许多文物在全国享有很高的知名度。例如,距今六万年前的“榆树人”化石,是吉林省目前仅有的几件旧石器时代人类化石之一;1981年在榆树大坡镇老河深发现的百余座东汉墓葬,当时被评为全国十大考古发掘地之一。今后,长春市将积极开展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工作。着力推进警示性文化遗产申报工作,争取将伪满皇宫及日伪军政机构旧址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清单,最终申报世界警示性文化遗产。
未来几年,长春市计划对伪满洲国国务院旧址、伪满洲国军事部旧址、伪满洲国经济部旧址、伪满洲国交通部旧址、伪满洲国司法部旧址及一汽生产区等六处准国保单位编制保护规划,使文物能够真正地被保护好、利用好。在博物馆建设上,将根据长春市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资源的特点,建设一座收藏、展示各个历史时期文物的综合性博物馆。今年4月初,长春市文化局已向长春市发改委递交了《长春博物馆项目建议书》,并得到批复同意,计划从“城市之花”展览馆建筑群中划出2万平方米作为长春市博物馆使用。2011年,长春市政府还决定对长春文庙进行进一步修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