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造成“信远斋”维权迷局的还有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许多无奈,由于执法不能到位,市场上的侵权、假冒行为不能得到根本的遏止,商标权利人并没有获得合法的生存空间,侵权者没有得到应得的制裁,相反,只要有势力、实力,违法者一样可以整死你合法的。这类故事有许多,上个世纪风靡大江南北的“张天睛”电视天线,掏尽积蓄将假冒厂商送进了监狱,可一转身他就保外就医、更加疯狂地造假,以低于成本70%的价格倾销,名牌随之消亡。
《南方周末》就法院20%能完全执行到位,20%能部分执行,60%根本无法执行的问题,曾经发表了“高院眼中的治本之策浮出”的文章,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有关民事权利的案件判决基本上难以落实。原因在于私权利在当今尽管已经被许多法律明确保护,但由于《物权法》《民法典》等尚未建立,法律、法规之间没有完善配套,人们对私权利保护与社会可持续的、和谐发展的关系没有足够的认识,在实践中,往往是利益双方比拼势力和实力,行政与司法难以体现公正。
通过“百度”搜索引擎输入关键词“信远斋”,可找到13900篇相关信息,除了萧家的艰苦力争与北京市信远斋饮料有限公司保护老字号的辩解、产品质量问题、被查处商标侵权等,并没有别的娱乐概念。我们真诚地期望,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人心,依法保护私权利成为社会尊重创新、尊重人性的重要保障。在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原则下,传承老字号等历史文化遗产的动人故事能够多一些,而不再是老字号的悲伤连续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