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副院长李慎明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副院长李慎明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医药国情调研组的调研成果,提出《保护中医药“中华老字号”和“非遗”项目要有实实在在措施》的建议案。他认为,不少中医药“中华老字号”和“非遗”项目承受巨大压力、陷入困境,国家应从六个方面加大保护力度,才能真正大力保护好我们民族的宝贵财富。
李慎明代表说,医药在中华传统文化和科技中可谓历史最悠久、体系最完整、应用最普及。中药行业内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和“非遗”项目更是中医药文化和科技的核心优势所在和关键传承者。已有一些经过漫长历史医药实践检验、疗效显著、制作技艺独特的中药经典品种得以列入国家级“非遗”项目,而此类产品的典型经营企业则理所当然地被认可为“中华老字号”。作为继承和弘扬中医药的首选活态示范者,二者理应得到大力保护和支持发展,然而,近些年来相关老字号和“非遗”项目不仅因其用药珍贵、炮制讲究、制作精细,而承受着更大的成本压力,而且受市场改头换面的“新剂型”等冲击举步维艰,能否生存都堪忧虑,传承发展就更难有保证。
李慎明代表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首先是将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产品一概纳入国家医保基本药物目录,且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定价;其次对中医药“非遗”项目产品实行“优质优价”政策。“非遗”产品在选料、炮制等多个方面要求更高,成本也更高,只有实行区别定价,按质论价、优质优价、特质特价,群众才能有“找得到、用得上、治得好”的放心药可用;第三是设立"非遗"产品重大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有“非遗”项目的中华老字号中药企业做强做大。具体用途可包括鼓励和支持“非遗”项目产品企业发展和建立传统技艺的传习场所,支持“非遗”项目的文字、影像记录工作等等;第四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设立“中医药老字号传承、发展基金”,支持老字号开展经典中医药产品、中医药传统诊疗项目的传承与发展;第五是国家药监局在新版GMP认证过程中,对于“非遗”品种古法炮制的工艺按独特技艺和标准认定;第六是物价部门在成本核查时,不但要充分考虑“非遗”产品的现实投入,如工时费、古法炮制传统工艺的时间成本以及物料的损耗成本等等,而且要考虑“非遗”项目无形资产的投入,如千年传承的传统技艺和知识、品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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