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部分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新建符合规划的会展中心、展览馆,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规费。新办经营会展场馆的会展企业,从开馆及开业年度起,前3年缴纳的营业税由所在地财政给予50%奖励;从获利年度起,前3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市县留成部分,由所在地财政给予全额奖励。对企业专门用于会展的房产,缴纳房产税有困难的,经地税部门批准可以减免。对经主管部门批准民间投资兴办的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服务业领域全部向外资开放
此外,新政还规定,对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由省政府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安徽省著名商标、安徽省名牌产品,由当地政府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对列入国家和省服务业标准化计划的重点项目,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一次性补助。
凡是法律、行政法规未明令禁止进入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本外地企业同等待遇。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文件规定外,任何地方和部门一律不得设置服务业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市场星报—记者祝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