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洪澜去世后,“谷同春”由其子谷杰士、谷绣臣经营。为了进一步打开销路,“谷同春”着手开设分园,在温州渔丰桥口设立了“广同春”分园,在仓桥口开辟了“宁同春”分园。这两间分园并不生产,只是“谷同春”的门市部。
上世纪30年代,“谷同春”由谷洪澜长孙、谷杰士之子谷冠镛(1892-1971)继承经营。至40年代初,谷绣臣及其子谷观初搬迁至瑞安塘下另立 门户,经营酱酒业。作为“谷同春”第三代传人,谷冠镛为人勤劳俭朴,时常赤脚穿草鞋,徒步上城办事,在生产和经营管理方面建立了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使 “谷同春”得以进一步扩大发展。
1947年,“谷同春”建立了大焙间,取代了酱油生产都由自然太阳光晾晒的落后程序,大大缩短了酿造过程。为适应技术革新和生产发展,在梧田东垟地 方(原区公所所在地)营造了60来间作坊和两幢五间平房,并增办了榨压房、青石盂、千斤等设备,落地缸从原有的20来只增加到60多只,总缸数达到400 只左右,仅老酒生产,全年投料就达到三四百担大米。
新中国成立后,“谷同春”在第四代谷益清、谷益芬的主持下,苦心经营,基本上保持旧有规模。1956年,随着工商业改造的浪潮遍及城乡,“谷同春” 酱园作为私股并入永嘉县酿造厂。两年后,永嘉县酿造厂分成温州果酒厂、永春酿造厂和省合作社梧埏粉丝厂。谷同春的股份划归温州果酒厂,原“谷同春”的职工 全部成为该厂工人。
至此,兴盛一时的老字号“谷同春”淡出了历史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