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列呢?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泥人张”的社会认定并非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也并非是某种经营手段或商业运作迅速整合而成的称谓。“泥人张”进入国家首批非遗名录是经过一系列程序严格认定的结果。
因而,普通的从事泥人行业者,即便是“泥人李”、“泥人赵”以及“泥人张”等,已经失去上述3个字在特定含义的使用权,所以,即使也姓张也从事泥人行业,在其行业内也称其为“泥人张”,但是这种民间习惯称呼是不能与无形文化遗产意义上的“泥人张”相提并论的。
传承人个体众多、传承度不明是非遗传承保护面临的难点
非遗是以人为主线的活遗产,更注重的是技能、技术、知识的传承。无形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存在着一个共知的难题,那就是传承人个体众多,传承度不明,这也是造成当下存在的无形文化遗产遭遇侵权却无权利人出面主张权利的原因之一。但“泥人张”是幸运的,有着极其明确的开创人和家族式的传承人,传承风格统一,传承作品固定,传承人群特定。这种家族式的传承也让至今所有“泥人张”的代表作品得以完整保存,“泥人张”至今已传承6代。
明确“泥人张”的权利主体为其家族传承人,也可以从作品创作和非遗两个角度去认定。从作品创作角度去解释,“泥人张”属于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是毫无疑问的,历代“泥人张”的权利都属于“泥人张”后人,权利的行使直接归于其家族传承人。“泥人张”主体明确,权利维护人和非遗的传承人形成了重合,因此,在适用法律上不存在争议。无论从哪个角度进行分析,“泥人张”的权利都属于“泥人张”的传承人,其权利主体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混淆。
非遗在地域流传上有多地域共有及唯一地域流传之分
就一般的无形文化遗产而言,在地域流传上有多地域共有以及唯一地域流传之分。以工艺美术作品而言,多地域创作模式并不多见,往往以唯一的地域存在从而得到人们的认可。“泥人张”首先在天津产生,在天津获得社会认可,不存在地域共有的问题。笔者认为,至于工艺流传到外地并在外地形成规模,并不能替代此项工艺的原生意义和原生地。因而,“泥人张”只有一个发源地,那就是中国天津。
那么,流传地是否能够成为多地域共有呢?这里需要明确两个问题。首先,无形文化遗产的流传范围不能成为无形文化遗产多地域共有的标准。以“泥人张”为代表的工艺美术作品类的无形文化遗产不仅存在于口耳传播形式,“泥人张”作品以创作为基础,其作品一旦创作完成,无论其作品的传播方式还是传播的地域,这种传播都只能是其创作作品的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