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链条,留住整体风貌
在城市记忆留存的各种矛盾冲突中,上海当然也有过不完美的抉择,但更多走的是一条不失精明的务实之道。
集中体现这一务实之道的,就是2003年上海出台的《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条例》已成为上海实施分类保护的地方法规保障。“根据实际情况来,同样是外滩的老建筑,汇丰银行实施最严格的一类保护,和平饭店就是二类低一点。”李孔三介绍。
不要以为《条例》只注重“灵活性”,“它有效延伸了保护链条,这也是全国第一部有关保护历史街区和建筑的法规。”褚晓波说,“不仅仅要保护单个建筑,还要保护整条街道,还有街道旁边的行道树,乃至整片街区风貌。”
山阴路、溧阳路、衡山路、武康路……依据该《条例》,上海有64条道路将进行整体规划保护,即道路红线永不拓宽,而且街道两侧的建筑风格、尺度要保持历史原貌,行道树等道路空间重要组成部分也受到保护。
依据该《条例》,2004年,经过对中心城区内有历史文化风貌价值、较完整成片地区的系统调查与研究,上海市政府正式批准了1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总面积达27平方公里。这12个风貌区内的建筑,或记载着世界建筑的精髓,或演绎着海派石库门的精致……
“一个历史文化遗存是连同其环境一同存在的,不仅要保护其自身,还要保护其周围的整体环境,这样才能体现出历史的风貌。”阮仪三说。
2011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文物局对上海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表示,上海的保护工作是全国50多个受检城市中最好的之一。
“我们所有的工作,所有在经济、民生、发展与保护之间的衡量,都是为了能保护好这座城市的个性和特征,而城市的个性和特征,就是城市文化的体现。”褚晓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