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唐会要》载:唐仪凤三年(678),吏部侍郎裴行俭沿丝绸之路护送波斯之子俾路斯回国途中,行至今凤翔县城以西的亭子头附近,突然发现路旁蜂蝶坠地而卧,顿感奇怪,逐命驻地郡守查明缘由。当郡守沿途查询至柳林铺时,方知一家酿酒作坊刚从地下控出一坛窖藏陈酿,醇香无比,原是此酒味随风飘荡至柳林镇东南五里处的亭子头,使这一带蜂蝶闻之皆醉不舞,纷纷卧地不起。郡守即向裴公禀报了实情,并将陈酒送与裴公。侍郎官闻到醇香的酒味,顿觉倦意全无,精神焕发,即兴吟诗一首:“送官亭子头,蜂醉蝶不舞,三阳开国泰,美哉柳林酒”。裴公回朝时,命郡守将此酒运回长安,献给文宗皇帝,受到文宗皇帝的赞赏。自此以后,柳林酒以“甘泉佳酿,青洌醇馥”的盛名被列为贡品。酒品远销中原,沿丝绸之路销往西域诸郡。唐代大诗人杜甫在“安史之乱”期间,曾在凤翔领略过此酒的的甘美风味,留下了“汉运初中兴,生平老耽酒”的诗句。相传宋昭宗在凤翔宴请侍臣时,曾捕鱼为馔,取柳林酒畅饮,李茂贞等侍臣得到这醇香甘美的酿中珍品,竟以巨杯痛饮,留连往返,不能自己。
宋初,凤翔城内设置酿酒作坊多处,乡间里闾酿酒者极多,以所定岁课纳税,税利较大。所收之遗利,以助边费。宋仁宗时,实行官方卖曲,抑制了酒业的发展,官失其利,民亦不便。北宋嘉佑七年(1062),苏东坡任凤翔府签书判官时,对凤翔酒业发展颇为关注,在《上韩魏公证场务书》中指出,凤翔为全国著名的郡地之一,为生产陕西名酒的地方,如果限制酒业发展,便失去了税源,实在是国家财政上的巨大损失。朝廷采纳了他的建议,允许民间制曲酿酒,由官方收税,于是凤翔的酒业得以兴旺发达。酒税也成为当时官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苏东坡任职凤翔期间,引凤翔泉水,移竹艺花,树柳植荷,增亭设榭,筑台添轩,修葺东湖,建成了著名的“喜雨亭”,落成之日,曾邀朋欢盏,举酒于亭上,饮用的是柳林美酒,并留下了惊世名篇《喜雨亭记》。苏东坡还在《壬寅重九,不预会,独游普门寺僧阁,有杯子由》一诗中用“花开酒美曷不醉,来看南上冷翠微”的佳句赞美了柳林酒,至今东湖还有墨迹尚存,伎之盛名日彰,被称为“凤翔橐泉”。
明代,凤翔境内“烧坊遍地,满城飘香”,酿酒业大振,仅柳林镇一带酿酒作坊已达48家。过境路人常“知味停车,闻香下马”,以品尝柳林美酒为乐事。
清咸丰、同治年间,凤翔县城与柳林镇等地酿酒作坊如雨后春笋般发展。
清宣统二年(1910)西凤酒曾代表名产参加了南洋劝业赛会,荣获银质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