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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酒酿造出来的文字(2)

时间:2010-04-30 10:25 互联网 点击:我要评论

乔治桑第一眼看到的缪塞正是这样:天鹅绒衣领一直开到腰部的礼服,歪戴在头上的高礼帽,挺括的领带,天蓝色的紧身长裤,都给他一种略为过分的优雅

乔治·桑第一眼看到的缪塞正是这样:“天鹅绒衣领一直开到腰部的礼服,歪戴在头上的高礼帽,挺括的领带,天蓝色的紧身长裤,都给他一种略为过分的优雅”。因此,乔治·桑似乎不愿再看他第二眼。她说,“他太讲究衣着了,我们会合不来的。”她的朋友对缪塞的评价更直截了当——花花公子一个。也许确实是这样,缪塞嗜酒、吸毒、狎妓。

可是乔治·桑还是看了第二眼,然后眼光就没有收回。也许这个世事洞明的作家,看到了那个诗人分裂的内心世界。作为浪漫派中最有才华的诗人,缪塞放荡又纯真,疯狂又纤弱,看似狂狷,内心朴素。与乔治·桑分手后,他写出短诗《哀愁》。他说,“我留有的唯一至宝,乃是有时流过眼泪。”这不是花花公子的话,疼极至无疼,方能写出这样哀伤的诗句。正如他自己所说,“有些不朽篇章是纯粹的眼泪。”

缪塞实际上完全看不懂这个世界。他需要依靠,所以会在复杂浓郁的陈酒中寻找解脱,这也许是他爱上大他6岁的乔治·桑的原因之一。乔治·桑正是文学圈子中的波尔多陈酿。缪塞在给她的信中说,“我像个孩子一般爱您”。正是这句话电击了乔治·桑,她为此激动得全身颤抖,并开始以“我的孩子阿尔弗雷德”称呼缪塞。此时她是母亲,或者说,是两人关系中的男人,呵护着被多重人格撕裂得不知所措的缪塞。

然而他们注定是不能长期厮守的。这里有性格的原因。缪塞随性,喝一瓶红酒,写十行诗;乔治·桑严谨认真,喝一升牛奶,能写半卷小说。更重要的原因,是酿造爱情应该在双方的适饮期。而此时,缪塞是处于上升期的新酒,而乔治·桑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早已成熟。由于都不在巅峰阶段,双方共饮的这瓶爱情之酒,无法演进到圆熟平滑阶段。

尤其是对缪塞而言。正如在葡萄酒的陈年过程中,如果不适当地进行加速,酒质会变得粗糙,甚至酸败,使一瓶好酒变成一瓶醋。缪塞在催化过程中交出的心,最可以预见的结局是被撕裂。所以,当乔治·桑另有所爱时,缪塞只能在《醉酒歌》中呐呐地说,“上帝真可恶”。

凯鲁亚克对葡萄酒的选择,比缪塞还要挑剔——他偏爱托卡伊白葡萄酒。这比缪塞的选择还要有趣。

匈牙利的托卡伊埃苏白葡萄酒以优雅华贵作为标志,几百年来,被法国国王、德国皇帝和俄国沙皇推崇为至高之饮。贝多芬、舒伯特、伏尔泰和歌德也都是这种酒的追捧者。该酒身份之贵,甚至进了匈牙利国歌。

这种酒的贵族身份,还来自于其酿造之难。酿造托卡伊埃苏白葡萄酒需要依靠灰绿葡萄孢形成贵腐(NOBLE ROT)。这种霉菌只在特定气候和环境条件下才能生长,所以酿造该酒颇有看天吃饭的意思。如果天时地利不合适,有些年份是酿造不成的。其酿制工序也需要大量手工,程序繁复,过程十分缓慢,包括装瓶后也需要长时间的陈化。一般来说,完成酿造需要10年。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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